一是着力支持中小微企业。全面取消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,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优惠幅度;货物、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优惠,由之前的6%—10%提高至10%—20%;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,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
二是着力提升对企业服务能力。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,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资金支付办理;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和解读,让企业了解政府采购,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;对升级后的政府采购系统业务培训,尽快掌握新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。
三是着力建设公平守序的市场环境。在政府采购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政策,切实保护企业自由参与政府采购,坚决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外行为;坚持从采购意向、招标公告、采购结果到采购合同等环节全流程公开,提升项目的知晓度和透明度;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,严惩政府采购违法行为。
下一步,内黄县财政局将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持续努力,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,大胆创新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,补短板提水平,确保代理机构工作合规,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完善,市场秩序良好,不断推动内黄县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(内黄县财政局 王和平)